第二十四章我与盘古五五开-《诸天苟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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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一切都跟我无关,毕竟我只是一个萌新轮回者。”

    洛风收回了目光,至于以萌新练气士窥探近乎世界法则的因果的代价,直接被屏蔽掉了。

    开什么玩笑,这片多元宇宙都是老子开辟的,没找你要房租就不错了,还反噬,反噬个球!

    洛风静下心来,思索混入巫师界,这个轮回世界的魔法领域是极其排外的地方。

    没有对应的血脉,连巫师界的对角界都进不去。

    至于猫头鹰?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还有孩子在十一岁时没有通过猫头鹰收到由霍格沃兹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吧。

    难道你不是巫师?或者说你只是一个卑微,低贱,毫无作用的麻瓜。

    以上的三种形容词,代表了主流巫师对于麻瓜的态度。

    至于麻瓜巫师,尽管麻瓜们没有魔法能力,但是一些麻瓜家庭中会诞生拥有魔法能力的后代,被蔑视称之为麻瓜巫师。

    嗯,可以暂时忽略他们的存在,虽然纯血高贵,虽然纯血无敌,虽然纯血至上!

    但是那群麻瓜巫师真的会魔咒啊!人家手上真的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魔杖啊!

    跟那群愚蠢的麻瓜不同,就算手中有枪炮,一个驱除麻瓜就能解决,或者更邪恶一点,控制他们的灵魂,操作他们的议会,选举自己的大总统。

    真要逼急了,不用黑魔咒,麻瓜巫师一人给你一个人粉身碎骨,连渣渣都不剩。

    论数量,呵呵,高贵的马尔福家族,可是一脉单传,其他贵族可想而知。

    除了某一个奇葩的韦斯莱家族,明明是最古老的纯血,可是特么下崽子跟猪一样。

    让无数纯血家族义愤填膺,暗中下了不知道多少遍诅咒,可还是无济于事。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进入巫师界,要有血脉,不然你连魔法的丝袜边都摸不到。

    “时间,地点,人物,这些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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