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要用魔法打败魔法-《诸天苟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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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利凡德摇摇头道:‘这可不是巫师。’

    洛风一本正经道:“巫师的实力会随着年龄和学识而进步,那么为什么魔杖不会随着实力的提升而更新换代呢?”

    “比如,你可以把魔杖做成这个样子。”

    洛风将手枪掏了出来,讲解了一下原理,让奥利凡德瞬间愣住了,陷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如果将魔咒以子弹的形式存在,或者直接附魔到子弹上面,    那么手枪算不算魔杖呢?!

    制作魔杖方面奥利凡德先生是纯粹主义者,他认为最好的魔杖的杖芯绝不会是顾客宠爱的猫狸子的胡须,或是使顾客的父亲免于中毒而死的白鲜枝条,亦或是顾客在苏格兰度假时偶遇的人鱼的毛发。

    魔杖应该与主人撘配,事实上奥利凡德是巫师界魔杖的改良人,是一个自我革命的艺术家。

    他没有排斥这个理念,并且很快深思起来。

    奥利凡德表情变得格外凝重起来,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许久,    他深吸一口气点点头道:“我会考虑这個问题的,还有先生请你伸出习惯用的手。”

    洛风伸出了右手。

    奥利凡德看着洛风的手皱起眉头,他从衣袋里掏出一长条印有银色刻度的卷尺,絮絮叨叨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手。’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最喜欢的交通工具。”

    洛风想了想:“门钥匙。”

    门钥匙一般是不起眼的却被人施上特殊魔法的可以将人迅速从一个空间转换到另一个空间的魔法物品。

    之所以选择,是因为可以随身携带,便于跑路。

    “十三英寸”

    收起工具,奥利凡德点点头:“另外龙的神经,谨慎到了极致,会出现恐怖的力量。”

    洛风一瞬间眯起了眼睛,打量这个魔杖大师,怀疑他是某一个大罗的马甲。

    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开始制杖。

    会不会有一种可能,所有的奥利凡德,都是一个奥利凡德。

    奥利凡德没有理洛风,反而自己絮絮叨叨念了起来:“一般来说,以龙心弦作为杖芯更容易做出强大的魔杖,    使出的咒语也会更为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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