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东莞贝拉》
若干年后,楚离梦里时常看见那根长一米有余的铝合金窗边框,形单影只,孤独的立在街角,迎着夕阳,有一点光芒,却不刺眼,但是却极为醒目。
江夏区,这是武汉比较偏的一个区。楚离因为来这里勤工俭学,经常坐公交到这一块做家教。湖北警官学院的散打几乎是全国有名,楚离学校里散打练得特别好,李教练是退休武警,返聘过来,虽然在学校教散打,家里也有别的事业,开了一家儿童散打辅导中心。看楚离好苗子,让他到自己的散打馆来教小孩。其实平日里不算忙,小孩一波接一波但练来练去强度低不说,就那几个基础动作。实在没什么事的时候,就到江夏区周边转转。
教练馆在江夏体育馆,离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特别近,楚离没事喜欢去那边吃热干面,然后再坐公交回学校。这日仍然是三点一线,路过江夏商业广场的时候,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有卖街头小吃的小贩,有成群溜旱冰,滑滑板的孩子,看着热闹,所以走得也比较慢。一群在地上啄食的鸽子有白有灰,不时飞起落下,但此刻突然受了惊慌,猛地起飞,扑腾的翅膀也惊了众人。突然从广场的一个小巷子里冲出来一个女孩,跑得特别快,边跑边喊救命。然后一个五十岁向上的叔叔张开双手拦着两个人,走得也挺快。叔叔背对着马路,那两人边走边推,几次趔趄,但是还是张开双手拦着一边弯腰说着什么。那两人穿着挺讲究,都是二十岁出头,其中一个染了黄头发。
教练说过,不执勤不执法,这种闲事是不能管的。
女孩跑着滑了一下,啪的一声手拍在水泥地面上,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手捂着膝盖,低声哭了起来。五十岁的老人回过头,喊了几声,也听不清楚。两个年轻人走近前,甩了他几个耳光,男人摸着嘴角的血,还在弯腰点头,貌似在求饶。这时,从马路上冲过来一辆黑色的丰田皇冠,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人,比较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踹了一脚那个叔叔,后者跪蹲在地上。黄毛的年轻人揪着女孩的头发,几乎是拖行的拉到汽车边上。楚离看见女孩的牛仔裤湿了一大片,应该是失禁了。围观的人有点多了起来,但是大多因为害怕离得比较远。
楚离虽然是绕着走,但还是离得越来越近,能听到中年黑衣男人大声呵斥的声音,应该是喊老人别插手。“老子那么爱她,怎么不能在一起?”每次说完,都能听到黄毛和另外一个人发笑起哄的声音。估摸着老人应该是女孩父亲,一直央求着。时不时传来一身惨叫。旁边的群众七嘴八舌对三个人进行声讨,不过没有任何效果,相反从呵斥声音逐渐变大,变地狂妄来判断,像是格外兴奋了。
楚离透过人群中的缝隙,看了一下,女孩头发凌乱,鼻青眼肿,嘴角留着血唾沫。衣服也有些破了,蜷缩在地上哭的肩膀抖动着。楚离看了看四周,这会应该是交接班的时候,没有看到执勤的警察,交警也没了踪影。仍然朝远离人群的方向走去。走到近五十步的时候,突然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尖叫。楚离心里一缩,本能地快速扫视了一下四周,随后看见了立在街角里的一根一米有余的铝合金框。
wh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楚离进行审理,判有期徒刑五年。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楚离的这个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上面条文的第二款说的很清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伤的,应负刑事责任。犯罪分子在霸凌欺压他人,您可以制止阻拦,但是超过了必要限度,所以认定为防卫过当,会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虽会减轻处罚,然而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过楚天奇和楚老四的一番周旋,仍然被判了五年。
毕竟,一死两重伤。其中一个终身瘫痪(中年人)。
事发后,楚离没有逃,没有躲,一个人在寝室里,收拾东西。政委程正进来的时候,楚离一直哭。
“你后悔吗?“
“不后悔。“
“那为什么哭?“
“担心我父母,以后不知道怎么照顾他们。“
“你应该后悔,你要知道,法大于情!“
“我毕竟做的是好事,不是吗?“
“当然,我一点也不怀疑。但是记住,有时候做好事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政委坐在对面的铺位上,挠了挠头,”其实我也不太明白这个意思,是我当年的老师说的很矫情的一句话,爱恨坚苦卓绝,无情独善其身。“
楚离哭了很久。
“抓捕就不用了,你知道怎么做对吗?“
“知道的,谢谢政委,你让董锐带我走吧。“
老政委点点头,看着楚离,流露出无限的惋惜。这本会是一棵擎天大树,可成卓越之才。奈何……
董锐拿个手铐进来,孙雷和另外一人穿了一身防爆战斗服,拿着枪,董瑞回头说了一声“滚“那两人贼兮兮的退去。
楚离仰头看天花板,据说这样会让眼泪回流。慢慢低头看着窗外。墙上挂着自己和董锐勾肩搭背的照片,裱在一个小黑框里。被子叠的整整齐齐,衣服帽子都一尘不染的码好在上面。楚离站定用打着绷带的手对着警徽敬了一个礼。然后回头对董锐说:“走吧。“